​关于“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广东省美术作品展及“植根本土 · 勇攀高峰”湛江市本土题材美术创作汇报展送件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2 11:59  来源:湛江市美术家协会

为做好“广东省美术作品展”及“植根本土汇报展”送件工作,现将送件要求通知如下: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广东省美术作品展


一、收件时间:2024年4月11日上午9点至下午4点(作品照片请阅览附件一,按要求送件,不符合要求的不收。)


二、收件地点:湛江市图书馆4楼


三、收件人:杨锦珍


四、联系电话:13553452575


(温馨提示:参加全国美展的除国画、油画由市美协集体送件外,其它画种请作者个人于4月10日前将作品照片寄送至中国美协,详情请阅览附件二中国美协征稿通知。)



“植根本土 · 勇攀高峰”湛江市美协本土题材美术创作汇报展


一、展览时间:2024年4 月21日


二、展览地点:湛江市坡头区文化服务中心


三、作品主题:作品内容应积极向上,反映和展示新中国成立75年来所取得的伟大成就,体现湛江本土文化,注重作品的时代性、学术性、多元性和创造性。


四、展出画种:本次汇报展根据第十四届全国美展的画种设置,共展出以下画种: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壁画、漆画、综合画种(年画、宣传画、漫画、连环画、插图)、工艺美术与陶瓷艺术、综合材料绘画。


五、收件办法:作品需自行装裱,各县、市、区由美协统一送件,市直作者自行送件。(作品电子版信息发送到市美协邮箱:zjmsjxh@126.com。)


六、收件时间:2024年4 月14日上午9点至下午4点。


七、收件人:何剑君13828220920、沈勇才18933818388


八、本次展览设金奖、银奖、铜奖。入选作品可作为加入湛江市美协的一次条件。


九、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十、凡送作品参加本展览者,应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各项规定。


                                 湛江市美术家协会

                                  2024年3月22日


附件一:广东省美术家协会及中国美协征稿通知


文章来源:广东省美术家协会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广东省美术作品展览”征稿通知

      为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讴歌新中国成立以来取得的伟大成就,赞美新时代,书写湾区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充分展示第十三届全国美展以来五年间我省美术创作的新成就,配合向第十四届全国美展有关画种推送参评作品工作,决定举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广东省美术作品展览”。这是我省五年一届最高规格的省展,同时将按中国美协分配名额从此次展览中推荐中国画、油画作品参加第十四届全国美展相关展区的评选。有关展览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展出时间:2024年5月


二、展出地点:广州艺术博物院(广州美术馆)


三、作品主题:作品内容应积极向上,反映和展示新中国成立75年来所取得的伟大成就,特别注重作品的时代性、学术性、多元性和创造性。


四、展出画种、尺寸规格及规模:

1.本次省展根据第十四届全国美展的画种设置及我省实际场地展出条件,共展出以下画种: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壁画、漆画、综合画种(年画、宣传画、漫画、连环画、插图)、工艺美术与陶瓷艺术、综合材料绘画,约500件。根据第十四届全国美展各展区作品征集的有关规定,本次省美展将从中国画、油画中推出作品参加第十四届全国美展相关展区的评选。其它画种由作者直接向各有关展区投稿。


2.本次省展的作品尺寸规格和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第十四届全国美展各展区作品征集细则。详情请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官网查询(https://www.caanet.org.cn/newsdetail.mx?id=9101)。凡超出尺寸规格、重量等的作品一律不予参展。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侵权的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后果由作者自负。


五、评选办法:


本次省展分初评和终评。由专家组成的作品评审组对投稿作品进行评选,入选及展出与否以最终通过审定的结果为准。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的照片参加初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送原作参加终评。初评入围名单将在广东省美协微信公众号公布。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入选以上及落选作品展览结束后统一退件。


六、收初评作品照片时间、地点及方式:


1.作品照片报送以各地级市美协和各大美术专业机构为单位集体报送。其他作者可单独报送。每位作者投稿不能超过两个画种(含合作作品),每个画种上限投参评作品一件。合作作品署名作者不能超过10人。雕塑作品需提供10寸作品图片(多角度)4-10张,图片要能完整体现作品形态和局部细节,体现作品原貌。其余画种提供1张高清10寸作品图片。背后注明作品题目、画种、尺寸、姓名、性别、年龄、联系地址、手机号码等信息。为充分反映作品水平,本次展览参评只接受照片投稿,不接受电子邮箱及微信投稿。


2.收作品照片时间:自通知发布起至2024年4月15日(以接收地邮戳为准)。


3.作品照片寄送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550号307室广东省美协,邮编:510635。联系人:夏涛、刘芳菲、钟晓璇。


4.作品照片除中国画、油画只投省展外,其他画种作品照片可同时投省展与全国美展相关展区,如作品初评入围全国展区并入选省展,可视需要提前从省展中退件。


七、送原作参加终评要求及时间:


初评入围作者接到电话、短信通知后于规定时间内送交原作到广州艺术博物院(广州美术馆)参加终评。原作参加终评时需装裱(框),并按规定时间以各地级市美协和各大美术专业机构为单位集体送交。其他作者可单独送件。


八、本次展览设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中国画、油画的优秀奖以上的作品为推荐全国相关展区的作品,入选作品可作为加入广东省美协的一次条件。


九、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十、凡送作品参加本展览者,应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各项规定。


                       广东省美术家协会     

                       2024年1月20日    


附件二

文章来源: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国美术家协会关于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各展区初评作品投稿、收件的通知

来源:展览处 发布时间:2024/2/27 13:48:24


  为推进第十四届全国美展组织实施工作的稳步开展,根据《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实施方案》《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各展区作品征集细则》相关规定及展览工作安排,现将第十四届全国美展各展区初评作品投稿、收件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画、油画展区:

  展区不面向个人收件(直送作品除外)。作者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部队第十四届全国美展组委会的征集时间投稿,由各地组委会负责收件、组织评选,中央直属单位作品由北京美协负责收件、组织评选,评审结果(2024年5月25日前)报第十四届全国美展组委会办公室确认后上送分展区。中国画、油画送选作品应填写《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作品登记表》(由作者填写)和一式三份《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地区)选送作品清单》(由选送单位汇总填报),应逐项填写清楚。2024年5月30日至6月10日,初评入选作品(原作)上送分展区。

  二、版画展区,雕塑展区,水彩、粉画展区,壁画展区,漆画展区,艺术设计展区,综合画种展区,工艺美术与陶瓷艺术展区,综合材料绘画展区,实验艺术、数字艺术与动画展区:

  展区面向全国直接征稿。初评收件截止日期:2024年4月10日(以收到地邮戳为准),收件地址、收件人、电话(详见附件5《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展区初评收件信息表》),投稿均采用函件方式,务必填写《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作品登记表》。

  三、港澳台、海外华人作品展区:

  该展区的作品征集投稿和收件相关事项,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另行发布。

  四、作品征集、投稿须知:

  1.凡自2019年第十三届全国美展以后创作的作品,无论是否参加过何种展览,均可投稿。第七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览评选确定的直送作品直接向相应展区送件参评。

  2.每位作者投稿不能超过2个画种(含合作作品),每个画种原则上限投1件作品。合作作品署名作者不超过10人。

  3.作者需保证对投稿作品拥有全部知识产权,发生知识产权纠纷,责任自负;如有作品高仿、抄袭、剽窃等情况或发现作者一人多投作品情况,展览组委会有权取消其作品的参评、参展资格。

  4.《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作品登记表》《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地区)选送作品清单》格式、评选结果等信息请关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www.caanet.org.cn。

  5.多幅组画作品以1件计算,尺寸的总和应符合单件作品的尺寸规定。重大题材创作、超规格作品,须经作者向所在省(区、市)第十四届全国美展组委会申报批准后,由所在省(区、市)第十四届全国美展组委会上报第十四届全国美展办公室批复后,方可送件参评。

  6.送件作品保险须自行投保,退件作品保险由展区投保。

  7.第十四届全国美展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710室,邮编:100083,电话:010—59759683。

  特此通知。

 

附件:1.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实施方案

   2.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各展区作品征集细则

   3.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作品登记表

   4.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地区)选送作品清单

   5.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展区初评收件信息表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24年2月26日

 

文件下载:

图片附件1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实施方案.pdf

图片附件2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各展区作品征集细则.pdf

图片附件3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作品登记表.docx

图片附件4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地区)选送作品清单.doc

图片附件5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展区初评收件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