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会细则
发布时间:2024.09.03 00:00  来源:湛江市美术家协会

为进一步规范湛江市美术家协会入会审批工作,切实推动湛江市美术事业健康繁荣发展,根据《湛江市美术家协会章程》规定,参考《广东省美术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细则》,经湛江市美术家协会第十届主席团审议通过,修定本细则。

 

湛江市美术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细则(试 行) 

 

凡湛江籍或湛江生活工作(3年以上)的公民,拥护湛江市美术家协会章程,愿意遵守湛江市美术家协会个人会员守则,并符合入会条件的,可申请加入湛江市美术家协会。

申报人填写的内容及提供的各类资料必须真实、清晰、完整。

申报人如故意填写不实或虚报参展项目,取消当次申报资格。

冒充他人名义,涂改、私自伪造申报材料的,取消当次申报资格,通知申报人所在初审单位备案,并在湛江市美术家协会官网及微信平台公示,即使条件合格,也需延迟三年方能重新申报。

冒充湛江市美术家协会会员举办展览、出版书籍、进行新闻宣传等活动,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经发现即通知申报人所在初审单位备案,并在湛江市美术家协会官网及微信平台公示,即使条件合格,也需延迟三年方能重新申报;以特别恶劣的手段,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终身不得申报。

抄袭他人作品等行为,经证据证实的,取消当次申报资格,通知申报人所在初审单位备案,并在湛江市美术家协会官网及微信平台公示,即使条件合格,也需延迟三年方能重新申报。情节严重,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终身不得申报。

 

申报流程及要求 

申报人登录湛江市美术家协会网站或微信公众号,阅读入会细则,下载新会员入会申请表进行填写并提请县、市、区美协或本人单位盖章,并附上参展入选或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相关佐证资料复印件,两张白底1寸彩色证件照片,寄湛江市美术家协会秘书处。以下为五项专业类别申报细则:

 

一、美术创作 

本人作品参加中国美协、广东省美协、广东省美协各艺委会、湛江市美协举办的与入会相关的展览(必须要有一次湛江市美协主办的展览),且达到征稿通知上的入会规定,累计3次(包含)以上。

1、参加中国美协举办的与入会相关的展览,入选算3次。 

2、参加广东省美协举办的与入会相关的展览,入选算2次,获奖算3次。

3、参加湛江市美协举办的与入会相关的展览,入选算1次,获奖算2次。

4、作者在同一种类或同一展览中有多件作品达到入会资格,只作1次计算, 同一展览不同画种,不同画种同一展览算2次。

5、同一作品多次参加市级展览并达到入会资格,只作1次计算。同一作品入选全国、省展,又入湛江美协展览的算3次。

6、县、市、区展览挂湛江市美协主办获奖的作品算1次。

7、多人合作作品参加与入会相关的展览,两人合作每人算半次,三人合作每人算三分之一次,四人合作每人算四分之一次,超过四人按四人算,署名第五位(含)以后的作者不算次数。

8、申请者必须有独立创作作品1次。


二、美术史论和美术理论 

1、被评为美术类高级职称算2次。

2、个人获得中国美术奖·理论评论奖、全国美术高峰论坛论文算3次,以上合作论文署名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算2次,其余作者不计算;在美术和设计类核心期刊(南大、北大)发表个人论文算2次。

3、单独或合作出版美术理论学术专著、译著算2次。

4、单独编著美术理论著作算2次,合作署名第一位、第二作者算1次,第三位(含)以后的作者算0.5次。

5、教材、技法讲座、散文集、随笔文集、诗词集、人物传记、作品介绍等非学术专著不计算。

6、在有统一刊号的全国性专业刊物上发表美术类相关论文一篇算1次,论文需为独立撰写,合作论文不计算。

 

以下为加分项目:

(一)、新闻出版类 

1、新闻出版类申请入会必须要有与新闻出版相关的中级以上职称;申报时必须在职在编在岗。

2、被评为新闻出版类高级职称算2次,中级职称算1次。

3、在市级新闻媒体或美术出版社从事美术类专职记者、美术编辑持续工作10年(含)以上算2次,在以上单位担任负责人正职3年(含)以上算2次,此项不与工作10年以上重复计算。

4、个人所编书籍获得国家级奖项算3次,合作算1次,获省级奖项算2次。

5、个人所采编的美术新闻获得国家级新闻奖算2次,获省级新闻奖算1次。

 

(二)、专业教育类 

1、专业教育类(含大、中、小、幼美术教育)申请入会必须要有与美术教育相关的中级以上的职称。 

2、被评为美术类中级职称算1次,高级职称算2次。

3、在高等院校教学10年(含)以上算2次,在高等院校院、系主持工作5年(含)以上算2次,此项计算不可重叠。

4、在高职、中学、小学、幼儿园等从事美术教育工作15年(含)以上算2次。 

5、被评为省部级以上教育先进工作者或优秀专家算2次,评为市级教育先进工作者或优秀专家算1次。

6、独著或主编在国内有影响的专著、画集、美术教材算2次,合作署名第一作者、第二作者每人算1次,第三位(含)以后的作者算0.5次。

 

(三)、组织管理类 

1、在县级以上美术馆、博物馆、文化馆、群艺馆等文化机构,以及解放军、武警部队持续从事美术研究及组织工作10年(含)以上算1次,连续工作15年(含)以上算2次。申报时须由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在职在编在岗证明。

2、任市、县、区美术家协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3年以上(含)算2次。

3、在组织市级以上大型美术活动中任主要策划、组织者,成绩突出,受到有关部门的表彰或嘉奖,每项活动算1次。除此,必须有一次作品参加市美协主办的展览。 

4、被评为市级以上美术先进工作者算1次。

以上3类申报类型任一类别累积3次可申报,不可跨类别申报 

 

(四)、其它计算项目 

本条项目需要在前五类的基础上计算,只能算1次,本项目内不可重复累积。

1、高等院校美术与设计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算1次。此项需有同一院校学历、学位证明才能计算。

2、70岁以上,在全市范围内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老艺术家算1次。

3、持续一年以上参加文艺支教、文艺志愿服务活动,取得显著成绩,经相关部门出具鉴定意见,可以算1次。

 

四、终审 

1、湛江市美术家协会秘书处对申报人进行初审,初审时间为每年6月份和12月份,其他时间不再受理当年申报材料。

2、湛江市美术家协会秘书处提交初审合格者资料给湛江市美术家协会主席团对申报人进行复审;复审时间为每年1月和7月。

3、审批结束后,年度会员名单将进入湛江市美术家协会网站和公众号上公示15天,公示期结束后,湛江市美术家协会秘书处通知到新会员本人,并办理相关入会手续。

 

五、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湛江市美术家协会所有。

 

 湛江市美术家协会

2023年11月25日